中国美术学院信息技术中心值班工作规范(试行)

2024-07-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美术学院信息技术中心值班工作,确保全校网络信息安全和各类资源平台及其他网络设备的安全平稳运行,防范各类病毒和有害信息的传播和破坏,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美术学院信息技术中心所有值班人员。

第三条 信息中心值班制度包括日常值班、节假日值班、特殊时间值班,值班人员需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表》(附件)。

 

第二章 值班主要内容

第四条 信息技术中心值班人员应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响应用户需求,解决技术问题。

第五条 值班人员应及时处理来自学校师生员工的咨询、请求和报修,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

第六条 值班人员应记录并及时报告系统故障、安全事件等重要情况。

第七条 值班人员应准时到岗,按照值班表安排进行工作。

第八条 值班人员应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友好地沟通,协同解决网络方面的问题。

第九条 值班人员应按照值班时间完成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条 值班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准备接受紧急任务和调度。

第十一条 值班人员应遵守轮班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汇报并协调安排。

第十二条 本工作规范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中国美术学院信息技术中心,信息技术中心保留最终解释权。

第十三条 本工作规范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

中国美术学院信息技术中心值班记录表

 

值班时间

 

值班记录

交接班注意事项

值班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