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信息技术中心机房应急处置预案(试行)

2024-07-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事件,是指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机房安全等有关的灾害。

第二条 本预案的指导思想是确保中心机房有关信息的安全。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信息技术中心机房范围内的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

第四条 应急处置工作原则: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司其职、整体作战、发挥优势、保障安全。

第二章  组织指挥和职责任务

第五条 成立中心机房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与任务是统一领导中心机房灾害应急工作,全面负责机房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协调解决灾害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第三章  消防应急预案

第六条 消防应急处置方法

(一)接到中心机房烟感、温感探测器中任一种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后,工作人员应立即查看中心机房,如确实发生火灾,需马上启动七氟丙烷消防装置,并迅速撤离现场,通知相关部门,做好消防措施。如属误报,应取消报警。

(二)同时接到中心机房烟感、温感探测器报警信号时,工作人员需在20秒内判断是否误报警,如确实发生火灾,需立即启动七氟丙烷消防装置,并迅速撤离现场,通知相关部门,做好消防措施。如属误报,在迅速撤离现场后,关闭消防装置。

(三)发现中心机房内发生火灾而探测器没有发出报警信号时,应立即撤离现场,马上启动七氟丙烷消防装置,并通知相关部门,做好消防措施。

(四)消防装置启动后,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防救灾工作及其他善后工作。

(五)总结事故原因及经验教训,杜绝隐患。

第四章  机房断电应急预案

第七条 机房断电应急处置方法

机房工作人员接到停电通知或意外停电,应立即与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取得联系,详细询问停电有关情况,确定停电的时长范围以及受影响的设备范围,并报中心机房应急领导小组。

(一)接到办公楼长时间(超过1小时)停电通知后,机房工作人员应立即向信息技术中心分管领导汇报,按照设备操作流程,利用UPS供电,并向局域网用户发布相关信息,停电超过1小时后,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关闭所有设备电源及UPS。

(二)如果确认停电时间在1小时内,可以利用UPS供电,只保留网站运行所需设备供电,密切关注设备运行情况,等待电力恢复。

(三)如果不能确认恢复供电时间,应立即向信息技术中心分管领导汇报,在UPS供电的情况下,按照操作规程,先关闭存储和各应用服务器电源,后关闭核心交换机和防火墙电源,等待电力恢复并稳定后再有序开机。

(四)如果确认停电范围仅限中心机房,在UPS供电的情况下,应立即向信息技术中心领导汇报,马上联系维修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解决。

第五章 机房设备被盗应急预案

第八条 设备被盗处置方法

(一)发现机房防盗门损坏或机房设备被盗情况时,机房管理人员应立即报告中心机房安全应急小组,同时保护好现场。

(二)机房工作人员通知办公楼保安部门及公安部门,一同核实审定现场情况,清点被盗物资或损害情况,做好必要的影像记录和文字记录。

(三)机房工作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根据情况及时恢复网络正常运行,并将有关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六章 附则

第九条 本预案由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