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办事大厅系统应急预案(试行)

2024-07-02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美术学院办事大厅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应急处理程序,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完善应急响应机制,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 系统应急处理本着“积极预防、快速反应”的原则,在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和监控的基础上,充分做好紧急情况下系统运作管理的应急准备,健全防控措施,确保在应急情况下反应迅速、处置果断、保障到位。

第三条 当出现以下所列情况之一时,确认已达到应急情况标准,应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理程序。

(一)系统崩溃无法打开页面。

(二)系统数据丢失。

(三)系统受到安全攻击,系统页面内容被恶意篡改。

第四条 应急处理程序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应急行动期间的总体组织与协调。

(二)处理系统一切故障现象。

(三)联系相关厂商和技术人员,获取技术支持。

(四)与校内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五)向上级汇报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

第五条 当信息技术中心任何工作人员接到本预案第三条所列任一情况的报告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第一收报人应在5分钟内上报部门领导。

第六条 信息技术中心工作人员应立即展开合作行动,力求以最快的速度解决问题。若依靠部门自身技术力量无法排除故障,应立即联系相关公司技术人员,请求技术支持,协助解决。

当遇到第三条第(一)种紧急情况时,应排查网络链路以及服务器的状态,迅速确定故障点并予以排除。若因服务器软件系统引发故障,应立即组织启动备份服务器系统,由备份服务器接管系统业务。

当遇到第三条第(二)种紧急情况时,应首先确认最近的数据备份时间和内容,从最近的数据库备份中恢复数据,确保数据完整性,检查数据丢失或损坏的原因,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当遇到第三条第(三)种紧急情况时,应切断服务器的网络连接,保留系统日志等相关证据,向保卫处或公安部门报案,并联合开发公司检查系统漏洞、查杀病毒、清除不良信息,直至确认系统安全才能重新恢复上线。若因情况复杂导致系统在两小时内无法恢复正常,应通报校内各职能部门暂时将线上审批服务流程转移至线下办理。

第七条 应急处置结束后,需将事发经过、造成影响、处置结果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书面报告。

第八条 日常工作中需为应急行动做好的有关工作:

(一)准备网络设备及服务器的备件。

(二)督促各职能部门网管人员加强本部门网上审批服务流程的监控,发现问题需及时报告部门领导与信息技术中心。

(三)通过对系统服务器进行定期的安全漏洞扫描,发现主机的安全缺陷并及时补漏。

(四)对系统后台数据库做到每日备份,安装数据库审计、日志审计等安全设备,确保关键数据安全。

(五)记录并更新厂商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出现问题后能及时得到厂商援助。

第九条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解释。